四、大力开发、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
要坚持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方向,坚持“五个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生产急需与技术储备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开发研制与引进吸收相结合、机械化半机械化与人畜力手工工具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开发、研制、引进、消化、推广和应用,力争使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以上。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第一,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战略、政策和机械化规模作业组织形式以及农机与农艺结合的“软件”研究,为加速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第二,要研制开发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第三,要大力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围绕“米袋子”、“菜篮子”和农业生产工程,积极组织推广旱地沟播、精少量播种、山地水平沟种植、深施化肥、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秸杆综合利用、联合收获、农副产品加工和机械化养殖等十项机械化技术,推进“吨粮田”、“双千田”、“旱作农业高产田”建设。第四,要切实抓好技术培训工作,认真抓好农机中专和成人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绿化证书”制度,改善农机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农机人员素质,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有效的包括农机使用管理、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安全监理、信息服务、技术监督、修理制造、供应销售等内容的农机服务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转,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九五”期间,重点建立健全农机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技术监督(包括作业质量监督)服务体系。在建立省级中心的同时,力争新建和完善5个地(市)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和50个县级中心,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
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要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财政不能简单地“脱钩”、“断奶”,不能随意挤占和平调其资产,以确保其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要继续做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定编、定员工作,充实和稳定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发挥县、乡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组织兴办经济实体,实施“龙头”实体(企业)带动战略,走农机服务产业化的路子。农机管理服务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服务收入不上交,不抵减事业费,以增强农机服务机构的经济实力,更好地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