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决定
(陕政发〔1996〕14号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八日)
农业机械化是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组成部分。发展农业机械化,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全面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确保完成“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建设任务,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速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速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发展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
“八五”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省农业机械化开始由单一农田作业向种养加、农科教相结合,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方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全省“八五”农业机械经营总收入累计73.1亿元,比“七五”增长61.4%;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748万千瓦,总值37亿元,分别比“七五”末增长5.1%和41%;拥有拖拉机27.25万台,增长6.16%;农业机械年作业总量达到1.75亿亩(次),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46%以上;研制推广农机新技术30项,新机具2.5万台(件),实施面积7000万亩(次)。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推进农业向深层次开发,推动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转变。
根据“九五”计划,到2000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要达到300亿元(1990年不变价),粮食总产量要达到1400万吨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1870元。宏伟的奋斗目标向农业机械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农业机械在发展的现状,同形势的要求仍然很不适应。一是农机管理体制不顺,制约整体优势的发挥。二是行业法规建设滞后,宏观调控能力较差。三是农机服务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行业服务功能薄弱。四是农机动力和配套结构失衡,发展水平低下,亩均农机动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8.8%以上。五是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严重老化,更新报废缓慢,综合机械化水平偏低。六是农业机械化投入偏少,新机具新技术难以推广,发展后劲不足;农机工业企业设备、工艺落后,资金短缺,农机产品积压和缺门断档并存。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以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