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和改组步伐
(二十)要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全省地县工业。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培育支柱产业,结合扶贫、战区经济恢复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等,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全省地县工业企业抓紧实施全面的结构调整和改组。
(二十一)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为龙头、资产为纽带,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界限,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实现资本、劳动力和资源结构的优化,真正形成优胜劣汰、减员增效的机制。
(二十二)改变长期形成的小而全、分散经营的做法,走规模经营、专业化生产的道路。有条件的企业要以资产为纽带进行重组,逐步发展成为企业集团;暂不具备独立发展条件的企业,要主动依靠企业集团或有实力的企业,生产零部件,提供配套服务。
(二十三)鼓励企业改变单一产业结构,实行多种经营。发展第一、三产业的,可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发展种植和养殖业的,当地政府应纳入农业开发计划和菜篮子工程给予扶持。
(二十四)大力推进企业兼(合)并工作。要鼓励和支持企业间的兼(合)并。本地企业可以兼并外地企业,外地企业也可以兼并本地企业;国有企业可以兼并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也可以兼并国有企业。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企业的,经银行核查同意,可对被兼并企业原欠银行的贷款给予一定期限的免息或停息挂帐处理。
(二十五)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要依法实施破产。企业破产可按照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置好职工的生活和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
(二十六)地县工业中的小企业可以整体或部分拍卖、转让。可以卖给企业法人,也可以卖给企业职工或其他个人。拍卖、转让国有资产的净收益,首先用于安置职工生活和再就业,然后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用于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
(二十七)企业结构调整和改组中,凡涉及地产、房产变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国有企业兼(合)并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的,被兼并企业的土地原为国家划拨的,仍随被兼并企业一起划拨给兼(合)并企业作为法人财产,土地过户按变更处理,免收一切费用;国有企业整体接收破产企业的,土地过户免收各种费用;企业拍卖、转让、出租房产收入免收交易费。
五、加大地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