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428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4月17日 实施日期:2002年4月17日)停止执行(原因:该综合整治工作已完成,且《建筑法》已颁布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筑
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
(穗府办[1996]2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培育发展我市的建筑市场体系,治理我市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管理混乱现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的行为,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试点意见>的通知》(建监[1995]37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目标
试点的总目标是:使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法规配套完善,市场各主体的行为规范,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受到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市场秩序显著好转,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具体目标是:
开工报建率达100%;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比例达到60%以上,倒手转包工程的行为基本杜绝;
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率达90%以上;
实行建设监理的项目达50%以上;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覆盖率95%以上。
二、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组织
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面广、难度大,为了保证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作。
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戴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