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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中医事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中医事业的通知
 (粤府[1996]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中医药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组成部分。为加快发展我省中医事业,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领域的作用,保障人民健康,现将加快发展我省中医事业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中医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工作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切实加强对中医工作的领导,要有专人分管中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充实中医管理机构,把中医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要主动关心和支持中医事业,为发展中医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为振兴中医提供物质保证
  增加对中医事业的投入是振兴中医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证。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对中医事业实行倾斜政策,增加对中医的投入。“九五”期间,中医事业费的递增率要高于“八五”期间的水平。要鼓励、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中医投入,尽快扭转我省中医投入不足的局面。
  三、巩固和充实中医机构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原则,依照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中医机构总体布局,合理配置中医资源,强化行业管理。各级中医医院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健全功能,办出特色,不断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扩大服务范围,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到“九五”期末,全省60%的中医医院要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并建设好15所示范中医医院。
  四、发展中医药教育,壮大专业技术队伍
  建立健全合理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是中医事业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我省中医事业发展的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培养中医药人才。要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函授、自学考试、师带徒教育、成人教育为辅,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模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发展中医药教育,确保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省政府决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广州中医药大学,争取进入“211”工程,成为我省培养高层次中医人才和科研的基地。各地要采取措施,为县级中医医院及农村培养一批基层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专家要有计划地开展师带徒工作,传授他们的医疗和学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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