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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一)城市建设规划与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逐步将武汉、宜昌市建成旅游中心城市。以武汉、宜昌市为游客进出湖北的集散地,综合配套,完善功能,并向四周辐射,形成三峡游览、三国寻踪、武汉朝圣、神农架回归自然、鄂东名人名寺、清江民俗风情等六条旅游线路。在武汉、宜昌、蒲圻市各建设一处符合国家级标准的旅游度假区,在全省其他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设一批适应国内游客需要的旅游度假景点。
  (二)改造、完善现有观光线路。三峡线、武当线、三国线等产品应丰富内涵,提高水平。三峡游览线要适应三峡大坝建设的需要,重点建设好秭归、巴东旅游码头,开发建设神农架游览点,规划好大坝游览区。沿长江地市要围绕三峡大坝作文章,充实游览内容。武当山游览区要从整体上营造道教名山氛围,建设武术馆和索道,有计划地修复南岩古建筑群,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综合配套接待能力。三国游览要重点计划建设一处含有现代科技手段、游览者参与性强的“唯鄂独有”的大型人造景观,增强三国游览线寻踪觅迹的吸引力。
  (三)高起点、高品位地开发一批旅游新产品。重点开发神农架生态旅游,把开发神农架旅游作为全省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中之重予以扶持,最终把神农架建设成我省旅游目的地。
  适应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森林旅游、农业观光旅游、书画修学旅游、医疗保健旅游、商务旅游、考察探险等多项特种旅游产品。
  (四)坚持国际旅游与国内旅游一起抓,把国内旅游作为提高旅游业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来大力发展。要以大中城市近郊旅游和主要景区为重点,统一规划,大力开发,精心组织,全面发展国内旅游,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需要。各旅行社要发挥组织国内旅游的“主渠道”和“主力军”的作用。大中城市要加强国内旅游线路和产品的开发,结合实际开辟“旅游信息一条街”,加大公众宣传,加强信息交流,方便和满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等多种需求。
  (五)大力发展旅游商品,增强创汇能力。走旅工贸相结合的路子,开发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落实发展旅游商品的政策,重点扶持一批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抓好一批旅游涉外定点商店,形成一定规模的生产、销售和创汇能力。
  (六)加强饭店和文娱设施建设。按照上档次、上水平、多功能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改造或兴建一批适应不同需求的旅游星级饭店。重点城市和景区要加快饭店改造或兴建步伐。积极支持一批合资饭店项目尽快建成营业。下大力气开发多形式、商品位的旅游文娱项目,兴建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歌舞宴饮餐厅或内容健康的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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