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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实施的若干规定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速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教兴鄂
 战略实施的若干规定
 (鄂发〔1996〕4号 1996年1月17日)


  未来15年是湖北实现振兴屈起的关键时期,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科技进步,加大科教兴鄂战略实施力度,努力实现两个根据性转变,力争到2000年,科技研究与开发取得重大进展,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达到50%,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基本转入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实现由内陆工农业大省到经济强省的跨越。
  一、大力推进农业和科技进步
  1、加大农业科技攻关力度,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效益。抓住对我省农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科研课题,集中力量组织攻关,力争在新品种选育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方面取得的大突破。重点筛选一批对农业增产增收有显著效果的成熟技术组装配套,在大范围推广应用。“九五”期间,着重推广优良品种、高产栽培、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秸杆氨化、工厂化种植、饲料配方等应用技术成果,加快以生物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农业综合开发经费、农业大型项目投入和扶贫资金中,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农业科技开发。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在农村建立的试验基地免征农业税。
  2、建立、健全农业科研开发体系和农村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省农业科研机构以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和指导全省农技推广工作为主,着重解决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地市州农业科研单位要根据地域资源特色合理安排研究开发项目。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落实农技推广机构定员、定编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村、组、户五级科普网络。采取技物结合、技贸结合等多种形式,增加农技推广部门的活力。各级农技推广机构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确保农技人员工资的兑现。
  3、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按照大农业的格局组织科技推广和人才培训。“九五”期间,继续抓好为每个农户培养一名科技致富带头人的工作。组织开展创建“科教兴农示范县、乡”和“科技万元户”活动。农科教结合要围绕项目开发和农村产业化工程组织实施,由点到面,形成规模,加快农村产业化进程。加强科技扶贫工作,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科技和教育,为贫困地区定向培养技术人才,引导贫困地区人民政府依靠科技开发资源,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组织发达地区在技术、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贫困地区。
  4、着重建好沿江星火产业密集带,突出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外向型的乡镇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区域性支柱产业。引导和支持乡镇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形成技术依托,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组织乡镇企业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先进乡镇企业对口跟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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