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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4、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科技投入,下决心改变我省科技投入水平过低的局面。到2000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县级以上财政要增加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1997年前必须达到财政支出的1%,省级和经济较发达的市、县投入比例要更大一些。县级以上财政科研事业费拨款的增长率应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率。
  当前要加快科技人员安居工程建设,改善科技人员住房条件。从1996年起,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科技企业家和优秀管理者实行重奖,奖励金额由现在的5-10万元增加到20-50万元。
  25、建立省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新技术研究、应于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鼓励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向基金组织捐赠款物,资助科研和技术开发。基金组织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资金。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使科技发展基金成为我省科技投入的一种新的重要形式。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对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技工程和科研机构的基本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中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解决相应的科技问题,与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经费配套、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消化、吸收、创新和技术开发。
  26、企业应当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可以按照省有关规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并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支持科技开发,增加科技贷款规模,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科技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研究开发资金。
  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为科技进步创造良好的条件
  27、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科教兴皖战略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各级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抓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省科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门研究科教兴皖工作,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决定》的贯彻和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起来。各级宣传部门和各地党报、电视台、电台要加大对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科教兴皖战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了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水平,省委组织部、省科委、省人事厅要对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科技培训作出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争取在两三年内有50%左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普及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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