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涉外信息网络的建设,使外商投资企业能及时获得必要的经贸信息
加快各部门信息网络的建设,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设立专门的外资、外贸、外经信息库,编写和出版各种信息资料,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信息咨询服务。
加强与驻甬重要商社、重要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向外商通报经贸信息,宣传有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委、计委、经委
七、改善生活环境,努力为外商及其家属提供优良的服务
在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的地方,根据可能设立专门的生活区,争取兴办国际学校,方便外商子女就学。改善医疗条件,增加就诊定点医院。
改善文化旅游服务。要努力增加文化娱乐设施,繁荣文化艺术事业,丰富外商的业余生活。旅游部门要改善服务态度,拓展新的旅游项目和路线,给外商提供更多的休闲场所。
责任单位:市教委、城乡建委、卫生局、文化局、旅游局
八、改善服务设施,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改善邮电通信和供电供水的服务。尽量满足外商投资企业安装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的要求,尽快设立国际邮包业务。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用电、用水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要切实解决停电影响生产的问题。
改善规划、土地、房产管理方面的服务。提高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关规划定点、征地、土地出让、规划方案审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的工作效率。将现有有关政策法规汇集成册,并及时将新出台的政策公布于众,提高政策透明度。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经委、邮电局、电业局、规划局、土管局、房管局、自来水总公司
九、改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强化涉外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涉外治安案件。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涉外宾馆的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为外商来甬投资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要高度重视涉外案件的审理,公正执法。凡是涉及到外商起诉的经济、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标准,都要积极受理。并要坚持中外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公正处理,尽量缩短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