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下山脱贫”工作的同时,各贫困县政府还要继续抓好劳务输出工作,指定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组织工作,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五、搞好异地开发,加强小城镇建设
异地开发是贫困地区加快脱贫的一条新路子。目前我省温州、景鄞、余姚、金华四个扶贫经济开发区,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推进这项工作,决定采取以下优惠政策:一是贫困地区到开发区办企业,地价从优,对缴纳耕地占用税有困难的,按管理权限报批,可以减免照顾。二是贫困县在开发区内所办企业,其地方税收应返还给贫困县;企业所得利润,除留作企业扩大再生产和开发区建设必要费用外,大部分也应返还给办企业的贫困县、乡镇、村。三是贫困县(包括乡镇、村)在扶贫经济开发区内新办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从投产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三年。四是开发区内企业所需的劳动力,除少量技术人员外,70%以上要从贫困地区招收。五是财政金融部门要对扶贫经济开发区增加资金和信贷规模,省财政继续每年安排扶贫周转金,重点用于温州、景鄞、金华等扶贫经济开区内新办企业和技术改造。余姚扶贫经济开发区的扶贫周转金,请宁波市人民政府给予支持。
在搞好异地开发的同时,还要抓好小城镇建设,为不具备办企业条件的地方吸引投资,创办企业,创造投资环境;同时小集镇建设要与“下山脱贫”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下山到城镇经商、办企业,解决生活出路问题,逐步形成以集镇为中心的农村经济新格局,加快贫困地区实现温饱并向小康迈进。
六、继续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心和支持贫困地区
“九五”期间,要更加广泛地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贫困地区的经济建设,为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尽责尽力。省级有关部门和经济发达县市要进一步做好挂钩扶贫工作。挂钩扶贫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当地制订经济发展规划,落实扶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帮助贫困地区引进人才、资金、技术和培训各类人员,尽可能为贫困地区办一些实事。省级有关部门和经济发达县市要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地区的“九五”规划,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落实挂钩扶贫任务,扶持贫困地区的行业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做到不脱贫不脱钩。要把扶贫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督促。贫困县要继续抓好本地区贫困乡村的脱贫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挂钩扶持的制度,围绕实现双稳定的目标,落实包乡、包村、包户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