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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国际化的若干意见

  六、进一步扩大科技、文化、教育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8.加速科学技术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科学技术,抓好消化吸收。跟踪国际最新技术水平,开发符合国际市场需要的新产品。鼓励境外大公司、大财团到我省参与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建设科技工业园等。组织科研单位和高科技企业到先进国家兴办技术密集型项目,促进科研院所与国际同行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
  19.多渠道地开展对外文化、艺术、教育等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文化艺术等活动,把我省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推出国门,走向世界。进一步扩大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有选择地引进国外的文化和艺术,促进东西方文化的沟通。
  七、建立强有力的经济国际化保障体系
  20.增加信贷投入,强化和改善金融服务。要进一步强化金融部门对开放型经济的服务功能。全省金融部门直接用于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人民币信贷年均增幅达到20%左右,年均增量达到100亿元;金融部门外汇贷款年均增长10%左右。积极支持合资企业中方资金的需要。加大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力度,力争本世纪末使我省拥有一批外资银行和其他外资金融机构。继续引进项目融资、基金融资、外汇保值交易等新的金融工具,加快金融电子化进程,为经济国际化提供完备的金融服务条件。
  2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尽快建立外贸出口风险基金,加强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对外贸(工贸)企业机电产品出口实行所得税部分返还的政策延续至2000年;继续利用财政间隙资金,缓解外贸企业资金紧张矛盾。对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宗商品及特色商品的技改资金,纳入省计经委编制的年度技改计划。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快经济国际化的财税政策。
  22.建立健全涉外法规体系。抓紧做好国家已出台的涉外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和配套完善;尽快拟定《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依法加强管理;及时研究制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提供较好的法律保障。
  23.强化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按国际惯例运行的招商引资服务机构,建立和健全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准的涉外律师、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和信息咨询、资产评估、质量体系评审等中介机构;加快全省“金关、金卡、金桥”工程建设步伐;加强江苏大口岸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改进海关、商检、卫生检疫等工作,为经济国际化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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