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政发〔1996〕14号 1996年2月9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寻求更高层次的发展,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省是人口流动大省,几年来,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人口流动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处于无序状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因势利导,加强管理,兴利除弊,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我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文明一起抓,围绕完成全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疏导、管理、教育、服务工作。广开就业门路,采取综合措施,就地就近消化和优先吸纳本省剩余劳动力,同时根据实际需求,有组织地引进部分外省劳动力,发挥人口流动的积极效应,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省各地区和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把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健全网络,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动管理为抓手,其他管理相配合的管理机制;实行统一的暂住证和就业证制度,大力整顿流动人口住所地,巩固提高暂住人口的管理水平;探索总结流动作业人口和盲流人员的管理经验,限制盲目无序流动,减少管理工作上的失控对象;整顿劳动力市场和用工秩序,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增强防范控制能力,依法坚决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通过严密管理,切实控制流动人口规模,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继续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调动农民务农积极性,减少盲目外流;继续抓好农业资源综合开发,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开发滩涂浅海和丘陵山区;大力发展多种经营,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商建运服综合经营的道路;组织农民向农业生产的深度、广度进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进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发展个体工商私营企业;加快苏南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淮北转移的步伐,让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