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对外实行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是政府法制工作的核心问题,也是严格依法办事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应当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将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工作作为政府法制建设中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来抓。根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充分履行职责,强化执法力度,在执法活动中,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一些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权限不清、交叉、重叠等问题。要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通过法律培训和业务培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省统一使用省政府制作的行政执法证件,实行持证上岗。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为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技术力量,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完善必要的监督检查手段和监测技术,逐步实现技术装备和技术手段现代化。
行政执法监督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职责,是保持政府高效、廉洁,维护政府形象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根据《
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规定,代表本级政府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责,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尽快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新规范性文件实施周年报告制度、重大行政违法行为督查制度、行政执法考评制度、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复议条例》和《
国家赔偿法》,政府复议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承担。各复议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