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就业指导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搞好人才需求信息、毕业生就业咨询和就业推荐工作,引导毕业生参与人才市场的竞争。
(三)各学校要坚持择优推荐的办法,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各用人单位要公开本单位择人的标准和条件,公正选择,并要积极接收优秀毕业生和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七、“并轨”改革院校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并轨”后收费、奖、贷学金、学籍管理、就业制度等配套改革,只适用于新入学的学生,原来已在校的学生仍实行老办法。
八、“并轨”改革工作几项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并轨”改革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一项带动全局的根本性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要把“并轨”改革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紧抓好,特别是在实施改革的第一年,要全力以赴,抓出成效。
(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并轨”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仅有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努力是不够的。有关计划、财政、物价、人事、劳动、公安等业务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工作,共同努力,协调一致,保证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三)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并轨”改革是一次观念的变革,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要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媒介,向广大群众宣传“并轨”改革的目的、意义、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取得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四)要周密组织,精心操作。我省的“并轨”改革今年全面推开,一步到位,工作任务极其繁重。要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精心组织实施,从改革方案到具体管理办法,都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各级招生部门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组织起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对改革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精心操作。
(五)各级招生部门、招生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并轨”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守纪律,坚决抵制一切不正之风的干扰,保证“并轨”改革顺利进行。
(六)各普通高校要根据“并轨”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有关管理办法,制定本校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分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办法、奖、贷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特困生补助办法、学籍管理改革等),报省教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