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常抓不懈。大、中、小学校要把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内容,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录像片及其配套教材作为课堂辅导教材。同时,结合学校开展的行为规范教育、创建文明学校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基层组织应当抓好社会青少年的法律常识教育。
(六)郊区农民要围绕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能力。深入开展依法治村工作,促进村务活动的民主化管理,使农村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七)城镇居民要围绕把北京建设成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有关市场管理、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行政规章,做到知行统一、学用结合,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八)城乡个体工商户要认真学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职业道德,做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
(九)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要认真学习与生产、生活、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行政规章,做到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为维护首都的社会治安秩序,繁荣首都经济做出贡献。
四、措施和步骤
(一)具体措施
1、法律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区、各部门的法律培训中心,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各级干部和各类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党校、团校和各类干部学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必修课程,并保证一定的课时。
2、建立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并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市级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每年不少于三次,主管法制宣传工作的区、县、局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六次,区、县局党委中心组要把法律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也要开展经常性的集体学法活动。要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市委讲师团每年安排一至两场法律知识讲座,并为各级中心组学习进行辅导。
3、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和专业法执法主管部门两方面的积极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专业法执法主管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社会上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实行分类指导。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和专业法执法部门要针对不同区县、行业、部门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目标,提高任务,制定措施,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