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成立若干个工作组
1.震情监视组
组成单位:省地震局
职责:
(1)做好震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震后趋势判断意见,设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地震调查,圈定震区地震烈度,提出防范措施,编写震情通报。
(2)开展震区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3)为省人民政府提供抗震救灾的有关情况。
2.通讯组
组成单位:省邮电局
职责:保证震区与省人民政府的通信联系,及时沟通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上下之间的通信联络,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通信畅通。
3.抢险救灾组
组成单位:省军区、武警江西总队
职责:调派部队及民兵抢救挖掘被压、被砸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机要档案、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
4.医疗、卫生组
组成单位:省卫生厅、省医药管理局
职责:合理划分医疗救护队伍的工作区,统一调度医疗、防疫力量;迅速组建震区医疗所;做好伤、残、病员的登记、救治、转移、护送工作;做好卫生防疫、疫情防治和污染源、传染源的处理工作;筹集和储运急救药品、器械等。
5.物资供应组
组成单位:省计委、省商业厅、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省物资集团公司和震区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职责: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尤其是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工作,负责管理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
6.交通运输组
组成单位: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省民航局、东方航空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铁路分局
职责:保证求援物资、药品和抗震抢险工具、器械及伤残病员的运送工作,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铁路等。
7.生活安置组
组成单位:省民政厅和震区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职责:负责震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工作。
8.治安保卫组
组成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武警江西总队
职责:维护震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震区劳教人员的管理,负责首脑机关、重要部门、国家重要建筑设施和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火灾扑救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震害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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