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偿债及营运能力:重点考核流动比、速动比、资产负债率、应收帐款周转率、营运资金比率等内容。该指标最高评分100分。
5、安全生产:重点考核死亡人数、死亡事故次数、万元经济损失总计;重伤人数、重伤事故次数、万元经济损失次数;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该指标最高评分100分。
6、发展后劲:重点考核资本保值增值率、折旧率、技术开发费的使用,技术进步、技术改造项目等内容。该指标最高评分100分。
(三)企业管理评价总积分计算办法:总积分是在各项基础分值的基础上,乘以权数,累加而成。即:
管理评价总积分=管理工作标准分×0.5+经济技术指标分×0.5
其中:
(1)管理工作标准分=基础管理分×0.4+现场管理分×0.2+专业管理分×0.2+现代化管理分×0.2
(2)经济技术指标分=产品质量分×0.2+物质消耗分×0.2+经济效益分×0.3+偿债及营运能力分×0.1+安全生产分×0.1+发展后劲分×0.1
各专业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对企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评分标准,制定本行业的管理评价标准。
三、企业管理评价等级
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将企业管理评价结果划分五个等级,即:
(一)管理不合格企业:总积分在60分以下。
(二)管理合格企业:总积分在60-69分之间,该类企业的管理水平为及格型。管理工作标准不得低于30分,其中企业内部财务管理验收合格。
(三)管理先进企业:总积分在70-79分之间,该类企业的管理水平达省内先进水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无在二档以上。
(四)管理优秀企业:总积分在80-89分之间,该类企业的管理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在三档以上。
(五)管理现代化企业:总积分在90-100分之间,该类企业管理水平达国际水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在四档。
为了突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考评中应实行质量或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年内国家、省有关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企业确定为管理不合格企业。有关专业部门,可根据行业特点,实行“环境保护”、“责任事故”等一票否决制。
四、申报程序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