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供煤气设施设计,供气量须满足做饭烧水和热水器的需要,厨房内应留有安装热器的三通接头。
第十七条 供暖设施设计要求:
(一)要按建筑节能和安装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实际进行热工计算。
(二)同热源系统供热的住宅,不宜采用多种散热片,不再使用钢制散热器。
(三)卫生间内设采暖设施。
第十八条 住宅治安及防火设计要求:
(一)高层住宅须按国家《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防火要求,在楼内设消防设施。多层住宅按消防要求设室内、外消防栓。
(二)电梯及疏散楼梯要符合消防要求。
(三)分户门须是经公安部门鉴定认可的钢制防火、防盗、防寒门。
(四)一层住宅必须设统一规格的防盗栏杆。
第十九条 通讯及邮政设计要求:
(一)按邮电部《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和辽宁省《民用建筑电话通信设计标准》设计电话通信设施。每户预留通信管线和电话接线盒。
(二)住宅每个门洞按规定设计通信通邮设施。
第二十条 有线电视广播设计要求:
(一)按国际《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和广播电影电视部《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以及大连市有线电视总体规划进行设计。
(二)中、小型住宅每套设一只终端盒。大套型住宅每套设两只终端盒。
第二十一条 竖向交通设计要求:
(一)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应按国家《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设置电梯。高层住宅还应执行国家《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住宅电梯要选用质量可靠、运行安全的产品,并确保安装质量。
第二十二条 无论高层住宅还是群体住宅,设计时都要充分考虑楼宇管理及楼宇自动化管理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