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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镇住宅建筑设计标准规定[失效]

  第六条 住宅立面设计,要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现代感。单体建筑设计应有可识别性。
  第七条 住宅外墙装饰,要简洁明快。一幢住宅的色调不宜超过三种。外墙饰面可以采用面砖、涂料及各种新型材料的饰板,但必须保证材质和施工质量。
  第八条 住宅门窗设计要求:
  (一)住宅门窗的设计及选型,除使用标准图集外,还应提倡创新,满足对房屋的围护、装饰功能和住宅建筑造型的美观。
  (二)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有特殊要求的小区的住宅外窗,一律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铝合金和塑钢窗,推广采用单框双玻系列铝合金和塑钢门窗;其他地区住宅也可采用木门窗,但要确保材质、加工工艺和安装达到质量要求。
  (三)每室须备有一个纱窗。木窗的内扇需装活合页,以便用户更换纱窗。
  (四)每幢住宅楼的外窗玻璃颜色必须一致。
  第九条 卫生间设计要求:
  (一)每套住宅至少设一个卫生间。
  (二)卫生间内设浴盆、洗面池、坐便器、地漏(地漏水封高度应不低于50毫米)。推行使用节水型冲便器。
  (三)卫生间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门可采用推拉门。
  (四)卫生间宜有直通室外的窗户,并须设有通风道及安装排风设施接头。推行使用玻璃纤维增强水泥通风道。
  (五)卫生间应有放置洗衣机的位置。
  (六)卫生间墙面贴瓷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或全卫生间涂瓷釉涂料。地面铺防滑地砖。
  (七)卫生间必须满足防漏防渗要求。
  第十条 厨房设计要求:
  (一)厨房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
  (二)厨房内设洗涤池、操作台,最低标准采用水磨石制品。
  (三)操作台上方要预留排油烟机位置。
  (四)厨房内留有安装热水器的位置。
  (五)厨房内留有放置电冰箱的位置。
  (六)厨房内采用玻璃纤维增强水泥通风道,且通风道的布置应方便阳台改做厨房时排气通风。
  (七)厨房排水立管不得与卫生间排水立管合用。室内排水管推荐采用铸铁管、尼龙管或聚氯乙烯塑料管,不得采用缸瓦管。
  (八)厨房墙面贴瓷砖,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上部可涂瓷釉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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