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水产基地,实行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
--银川渔业基地。依托“2814”渔业基地、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发展渔畜禽综合养殖和名优特新水产品养殖,以水产养殖流通为龙头,带动饲料加工业、机械设备制造业、运输业、鱼用畜用药品生产业和鱼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
--银南渔业基地。挖池抬台、池中养鱼、池埂种粮、种草、种菜、种果、养殖畜禽,发展渔农林牧综合经营的生态渔业。
--银北渔业基地。通过开发大水面和宜渔荒水荒滩围垦精养,发展水网箱养殖,建立以鲤科鱼类为主的商品鱼基地,保障全区供给总量,辐射邻近省区。
--南部山区渔业基地。充分开发六盘山冷水资源,发展集约化虹鳟鱼养殖,建设山区库(堰)小型鱼类增殖生产基地。
(三)建设水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强化服务体系功能建设,完善以国家技术服务部门为依托,社会和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服务体系要通过利益的纽带,同养鱼户、经营者结成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通过预付定金,让利赊销,无偿技术服务等途径提高水产业的经济效益和养鱼农户的受益率。
各市县国营苗种、鱼种场可以作为水产管理技术推广部门的基地,直接管理,可以实行一套班子、二块牌子,使技术推广机构集技术服务、中间试验、生产经营为一体。鼓励各级技术推广、水产科研部门业务人员承包、经营鱼塘。吸纳中高级专业人员充实推广部门,围绕水产重大科技推广项目进行重点攻关、中嗽与技术推广。
区属科技研究服务机构要贯彻中央“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优化科技系统结构、分流人才。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科研机制,加强关键技术项目的攻关,除按照竞争机制承担业务部门招标、下达的科研课题开发任务外,科研工作要面向市场,按照市场需求抓住关键技术环节进行研究开发,要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活动,创造条件走自我壮大的路子。
三、放活养殖水面和宜渔荒水、荒地资源使用权和经营权
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允许低洼盐碱荒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发池塘,发展水产业。粗养大水面、季节性水面、池塘等在不改变发展水产业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国家投资、引进无偿外援项目开发的池塘,其使用权实行拍卖、租赁或有偿承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由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收回的资金上缴市县财政作为渔业发展基金。
国家投资开发、争取的外援项目或优惠贷款项目开发鱼池的荒地、粗养大水面,使用权可打破行业界限,由项目开发部门在照顾当在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公开向社会拍卖、租赁或有偿承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收回的资金作为业务部门发展渔业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