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抓紧搞好技术改造,对经营设施进行改造,逐步引入现代化经营管理设施,提高连锁商业现代化水平。
6、抓紧和加快人才培养和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快连锁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抓紧编制和开发适应企业需要的管理软件,进一步提高财务、物流、信息管理的技术含量,以及电脑、收款设备、条码系统等硬件设施的开发与应用。省财力、体改委、商业厅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全省连锁经营的人才培养规划,并付诸实施。
(三)今、明两年规划目标。根据上述要求,我省发展连锁商业工作,今年起点,明年初步形成规模,用3年时间建成一批有影响、有实力、运营规范的连锁商业企业集团。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流通主管部门要根据连锁商业重点发展的行业、重点企业搞好规划。今年先在部分大中城市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城市要制订规划,确定分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企业。试点企业要在明年底按“统一店名、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的规范要求发展正规连锁店5至10个,后年内正规连锁店的数量达到规模经营的要求,相应建立配送中心、加工中心和实现电脑联网。要通过发展形成一批区域性的连锁商业集团,其中有条件的可以向外扩展,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国际上实力雄厚、有名气的连锁公司作为合资伙伴,试办中外合资连锁商业,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我省连锁商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成、渝两市和省级商业公司可各搞一家合资连锁公司,起好示范作用。试点外的大中城市,可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申报,明后年可逐步扩大。
四、积极扶持连锁商业的发展
为了推动我省连锁商业工作的开展,在连锁商业发展初期,各级政府应认真搞好协调,在资金、税收、网点用房、经营专营商品、简化工商登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原则上凡属省上确定的重点试点城市和列入省规划的试点企业,不分行业和所有制形式,均可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其余地区和企业可参照执行。
(一)发展资金的筹措,应采取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支持、银行帮助及各方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级流通主管部门和各级工商银行要按照国内贸易部、中国工商银行内贸行联定(1995)第33号文《关于
共同做好连锁商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做好连锁商业的规划、选项和评估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对连锁店发展所需资金,要综合运用商业网点设施贷款、商业科技开发贷款、商办工业技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予以配套支持。工行、农行的网点建设贷款和已收回的网点建设贷款也要用于重点支持连锁商业的发展,贷款程序按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对连锁企业所需新增的流动资金,凡列入省上连锁商业试点规划的国合大中型商贸企业,纳入省列重点支持的商贸企业。要继续执行省和地方政府原来制定的有关扶持商业网点建设的政策,各地收取的商业网点费要对连锁店予以适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