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建省原种猪场和种公猪性能测定站,并建立完善商品瘦肉型杂交猪“三群一网”体系(核心群、扩繁群、生产群,人工授精网),使猪基地县瘦肉型杂交猪达到90%,全省达到70%。
5.新建省祖代肉种鸡场,新建扩建15个父母代种鸡场,年提供商品代良种肉鸡苗1500万羽。
6.建立大额牛、茶花鸡、滇南小耳猪、武定鸡、龙陵黄山羊、宁蒗黑头山羊等名特优地方品种的保种繁殖基地,开发我省特有的畜禽产品。成立省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加强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利用工作。
7.搞好全省饲料发展的规划布局,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配合饲料加工供应体系。在滇中、滇西、滇南、滇东北、滇西北新建5座万吨级饲料厂;加强对现有饲料厂的技术改造,提高经营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使我省配合饲料年单班生产能力达160万吨;积极生产和推广各种浓缩饲料和添加剂;加强饲料监测,提高饲料使用效益,使全省70%的养殖户使用配合饲料。
8.大力发展谷物饲料和蛋白质饲料,建立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大力发展旱地农业和冬季农业,提高玉米、大豆产量,扩大复种面积,发展双低油菜,开发利用各种饼粕、血粉、骨粉、橡胶籽等饲料原料。
9.在红河、文山等地州建立100万亩木薯、100万亩芭蕉芋生产基地,并建设相应的加工厂。加大饲料青贮和秸杆氨化技术的推广力度,年推广饲料青贮800万吨,秸杆氨化200万吨以上。
10.加快人工草场建设,每年新播30万亩,使全省人工种草累计达400万亩,保苗面积占80%以上。新建一批种草养畜的综合开发项目。
11.健全完善省、地、县、乡四级畜禽防疫体系和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全面推行畜禽疫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把猪、牛、羊、禽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1.5%.3%和10%以下,省、地两级的动物疫病诊断化验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强化边境一线的防疫体系建设,坚决把口蹄疫等烈性传染病防堵在国门之外。加强与毗邻省区接壤地区的交通检疫,防止疫病传入我省,杜绝疫病流行。
12.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行检疫法规,切实搞好种畜禽场的疫病监测和净化,实行“动物卫生合格证”制度,提供健康畜禽。全面推行“定点屠宰,到点检疫”,实行“动物产品合格证”,防止疫病扩散。加强兽药、饲料的监察和市场管理,坚决查禁假冒伪劣产品。
13.组建云南兽药企业集团公司,抓紧省生物制药厂和保山疫苗厂的技术改造,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GMP标准)要求,新建扩建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的兽药厂,提高疫苗和兽药的自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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