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产业组织政策的目标是:促进企业合理竞争,实行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协作,形成适应产业技术经济特点和有利于提高我省产品竞争能力的产业组织结构。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行业,应尽快形成少数大型企业(集团)为竞争主体的市场结构;对产品由大量零部件组成的行业,应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规模适当的市场结构;对规模经济效益不显著的行业,应鼓励小企业的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并存、企业数目较多的竞争性市场结构。
(二十五)实现上述产业组织政策的目标,要采取以下调整措施:对具有区域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合理竞争。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和产品,分期分批制定最低经济规模标准,对未达最低经济规模标准的氯碱厂、铁合金厂、电石厂等的优惠电价政策要逐步取消。打破地区、部门分割,限制以至禁止不符合经济规模标准的项目建设,促进规模经济的实现。鼓励企业通过平等竞争和合并、兼并、相互持股等,自主进行联合改组,或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乃至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鼓励工业部门、地市县政府和企业合作,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规模,支持企业进行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加快有关地方性法规建设,为企业平等竞争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十六)产业技术政策的重点是:促进基础产业和优势行业适用技术的开发,积极发展多层次的技术结构;鼓励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支持省内有特色的高新技术逐步实现产业化;推动引进和消化国外的先进技术,显著提高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大幅度降低能耗、物耗及生产成本,努力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
(二十七)要采取以下措施,促进产业的技术进步,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投入,逐步提高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制定和实施对产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计划,支持和鼓励对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鼓励发展电子技术,加快利用电子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鼓励推广各行业的适用技术;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规划,切实组织好《江西省高新技术示点工程》的实施,加快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步伐,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放在传统产业的改造和企业转型上,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建立企业主导型的技术开发体系;建立和完善厂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联系,加强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等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的速度;提倡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和购买专利,减少单纯设备进口;以国家制定的14个重点领域的技术政策为指导和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力争在2年内分行业制定出各自的技术政策,明确各行业分阶段重点发展、推广运用和淘汰的技术、装备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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