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关于<90年代
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赣府发〔1995〕57号 1995年9月12日)
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关于<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西省关于《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的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的通知》(国发〔1994〕3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今后经济发展的总要求,为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强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加速培植优势行业和名牌产品,促进全省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指导省内各地市、各部门和企业抓紧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一、制定本实施细则的原则
(一)制定本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是:(1)遵循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客观规律,符合我省省情和产业结构变化的特点,以及90年代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注意与全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相衔接。(2)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注重政府在培育市场、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3)坚持全局与局部的统一,既注重引导地、市、县和企业服从全国、全省经济大局,又注重调动各级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4)突出重点,着眼于长远,集中力量解决关系我省经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不面面俱到。(5)具有可操作性,既明确今后几年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又注重强化和完善相应的政策。主要通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证产业政策细则的实施。
(二)90年代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是:按照加强农业、主攻工业、繁荣第三产业、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三高”农业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下大力气缓解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瓶颈”制约;以现有的拳头和名优产品为基础,抓紧培植我省跨世纪的支柱行业,支持新型产业和新产品开发,增强我省产业的竞争能力;规范和完善建筑市场,大力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更快发展,尽快成为我省经济的一大支柱;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使之与全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