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丝绸行业发展的通知
(浙政发[1995]18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丝绸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长期以来为国家积累资金、出口创汇、扩大就业、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主要由于受国内外市场疲软和丝绸原料价格大幅度上升等因素影响,加之丝绸行业自身存在的生产总量过剩、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丝绸行业经济效益严重滑坡,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局面,已直接影响到我省的外贸出口、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为帮助丝绸企业克服困难,早日走出困境,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丝绸行业有关政策和措施通知如下:
一、搞好行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技术进步
1、针对丝绸行业面临的形势和发展趋势,丝绸行业制定“九五”规划要把重点放在印染后整理技术的提高上,并以此带动缫丝、丝织和服装工业水平的全面提高。要大力推广已有科研成果,特别是最新而且成熟的科研成果,认真做好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加强对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增加产品对市场的适应性,促使丝绸骨干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对“九五”期间全省丝绸行业改造计划,省计经委要会同省丝绸公司认真做好项目的安排落实工作。对需要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要抓紧上报立项。各级财政、银行和其他有关金融单位要在资金、贷款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3、为鼓励丝绸骨干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省政府常务会议[1992]8号纪要确定的对全省丝绸行业技术改造实行资金贷款及贴息支持政策要确保落实到位,省财政要从1996年到期收回专项用于丝绸行业的技改贷款中,再安排1亿元1年期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丝绸行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同时,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和争取1995年至1997年带专项贷款的丝绸技改项目,对争取到的项目,省财政部门要酌情予以贴息支持。
二、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4、要把支持丝绸企业解困和调整丝绸行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困看成是丝绸行业扶优限劣的机遇,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的重点骨干企业加以扶持。金融部门要选择一批企业从资金上重点予以支持,并努力降低资金成本。财政部门要在一定时限内,通过采取财政返还、贴息等政策形式,支持丝绸骨干企业调整结构。外经贸部门要在出口配额方面,给丝绸行业多一点倾斜。外贸出口退税,要优先照顾丝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