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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6)提高乡镇企业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乡镇企业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与国内外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联合协作,采纳高新技术,开发名牌产品。通过实施星火计划等措施,加快上水平、上规模、上档次的步伐,再造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创汇多的新型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建立和发展一批星火计划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加速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三、坚持“两高一深”的方向,加速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
  (7)加速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必须坚持“两高一深”的方向。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技术改造要坚持高起点,采用高新技术,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开展科技攻关,解决一批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共性、关键性和基础性的技术难题。跟踪世界先进水平,集中力量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和产业,重点开发和推广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和节能降耗等共性技术。省政府将对工艺极为落后,污染十分严重的企业、车间或生产部位采取强制性措施,增提技术开发、改造费用或加收污染罚款。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要吸收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继续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及国家重点高等学校的科技合作。
  老企业改造,必须坚持择优扶强,突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加速石化、冶金、电子、机械四大支柱产业的技术改造,建设一批骨干企业,开发一批重点产品,并以此带动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等行业的改造调整。要把改革、改造、改组结合起来,通过资源合理配置和资产优化组合,形成一批以资产为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大企业集团。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为重点,通过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加强合资合作、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要认真研究和用好用足国家给予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调整的各项优惠政策。
  (8)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教要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抓好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工业性实验基地、重大装备国产化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中小企业要依托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建立技术开发部,增强自主开发能力。推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先进技术。激励企业广泛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现代管理手段,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从其创造的新增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
  (9)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是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必须促进其快速发展。
  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工作。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我省科技实力、产业调整方向和世界高科技发展趋势,围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以及生物技术、新材料、精细化工、高效节能与环保、海洋技术、航空与航天工程等技术领域,组织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的精干科技力量,确定重点课题,开展基础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抢占某些领域技术制高点。掌握一批拥有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有重大作用的关键技术,为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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