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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8)培训工作是我市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教育、培训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更新观念,紧密结合培训任务的要求,围绕经济和教育结合的主题,在政府统筹下,建立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办学体制,实行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职前职后、岗前岗后相衔接、相配套的办学模式。要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改革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尽快选编适应各种岗位需要的学习培训系列教材。要引导教师深入实际,了解经济,了解生产,了解人才需求,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适应培训工作的需要,为我市培养多规格、高素质的人才。
  (9)理顺和完善成人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形成培训管理网络。学习培训是成人教育的工作重点,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办好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天津市培训工作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委办局和工青妇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全市成人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第二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委局也要有相应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成人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各企业要继续发挥企业教育委员会的作用,搞好企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加强领导,协同配合,掀起全市性的学习培训热潮
  (10)加强对学习培训工作的领导,是推动培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部委办、区县局,以及各企事业单位都要结合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培训工作的目标责任,并逐项检查落实;研究制定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的措施、办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又要做学习的模范,力争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点。
  (11)学习培训是全社会的工作,其范围和影响启蒙及城乡,覆盖各行各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协调指导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必要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要求,做好编写教材、培训师资、交流经验、提供信息等工作。教育、宣传、组织、劳动、人事等部门要做到各有任务、各有责任、协同作战,共同把培训工作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科协、社联等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都要根据自各特点,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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