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综合治理,搞好旅游安全。把安全管理的职责落实到部门、企业和人员,坚持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大旅游场所治安管理的力度,打击暴力犯罪和盗窃案件,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飞机、车辆以及道路、桥梁、索道等设施的维修管理和安全检查,尽量避免各种重大事故发生。对新开发的旅游景区景点设施,由公安部门会同旅游景点主管部门制定安全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安全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放接待游人。搞好旅游市场整顿,净化旅游环境。加强对旅游购物场所和景区摊点的管理,制止围追兜售,杜绝以伪劣产品坑骗游客。
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对旅游行业员工尤其是司陪人员,要统一进行培训和考核,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成立导游公司,加强对导游人员的专门管理。旅游商品、旅游景点门票和各种旅游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加强对人造文物旅游景点建设的审批管理,禁止粗制滥造和坑骗游客。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强化群众监督,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各旅游城市要积极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西安、宝鸡、咸阳要争取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六、深化旅游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旅游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深化改革,转换机制,苦练内功,强化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1、认真贯彻中央《
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扶持旅游业的发展。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和旅游企业技改项目所需贷款,纳入信贷计划,予以优先安排。省计委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旅游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开办的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并在征地、贷款方面予以适当优惠。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涉外企业兴办海外中资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旅游涉外汽车公司缴纳养路费,可根据旅游旺、平、淡季,合理确定包缴比例,给予一定照顾。
现有中外合资、合作旅游饭店经营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合作期限,减免部分税收。
经批准创办的省级旅游度假区,授予相应管理权限,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优化旅游企业组织结构。以骨干旅行社为龙头,通过改组、改造、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组建一、二个以资产为纽带,集行、住、吃、游、购、娱一条龙服务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推动企业资产优化重组,形成规模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