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
省石化厅、省计委关于制定筹集吉化集团
大化肥建设专项基金实施办法的请示的通知
(吉政发[1995]3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石化厅、省计委《关于制定筹集吉化集团公司大化肥建设专项基金实施办法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吉化集团公司大化肥项目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无论对我省农业生产还是整个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逐级广泛动员,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建设大化肥项目的重要意义,从而自愿为我省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从现在开始,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做好筹集专项基金实施的准备工作。
筹集吉化集团公司大化肥建设专项基金实施办法已征得省人大常委会同意,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吉化集团公司大化肥建设专项基金筹措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制定筹集吉化集团公司大化肥建设专项
基金实施办法的请示
省政府:
我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每年为国家提供占全国总量10%的定购粮和20%的专储粮。在全国现有9个粮食调出省中,我省的调出量最多。除此之外,我省玉米出口量占全国玉米出口总量的一半。到2000年,我省还将增产50亿公斤粮食,约占全国增产粮食的1/10,所占比重较大。1995年我省农业化肥施用量达380万吨(标准化肥,下同),到2000年化肥需求量将达500万吨,而省内目前自产化肥只有140万吨,60%以上靠进口和省外调入,缺口较大。因此,建设吉化集团公司大化肥项目,不但对支援农业、增加粮食产量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将对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大化肥项目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拟于1996年进行施工前准备,1997年全面开工。资金的落实已到了关键阶段。该项目国内人民币投资为17.9亿元,其中有4亿元拟通过设立吉化集团公司大化肥建设专项基金来解决。为此,特制定筹集吉化集团公司大化肥建设专项基金实施办法:
一、从1996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的4年间,由全省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400万职工,每人每年捐资25元,每年可筹集1亿元,4年共计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