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商企业要切实加强协作,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平等信用的合作关系,共同搞好省产工业品销售。工业企业对与本企业长期合作的国合商业企业和物资供销单位要在价格、供货、运输、服务等方面提供优惠,在产品旺销时要照顾商业企业;国合商业企业、物资供销单位要积极帮助工业企业沟通渠道,开拓市场,扩大省产工业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工业企业产品滞销时要积极帮助销售。工商双方都要把加强产品的售后服务作为扩大省产工业品销售、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和企业信誉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湖南产品形象。
六、各设计施工单位、工商企业、机关团体都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采购或采用省产工业品。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凡省内能生产的,都要尽量采用省内产品。各设计院所对各种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要尽量采用省内生产的各种机电设备;建设单位在质量和价格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要使用本省产品;施工单位要多采用省产建筑材料;银行要支持基建、技改项目使用省产机电设备和建筑材料,积极有效地发挥调控作用;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使用省产饮料食品要达到70%到80%;医药卫生机构要尽量销售和使用本省医药产品;各行各业、各个方面要共同努力,为扩大省产工业品销售、促进湖南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推销省产工业品创造条件,在政策上要给予优惠,对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好省产工业品的销售,为企业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尽力帮助企业疏通供销渠道,协调工商关系;金融部门要从贷款发放和利率计收上支持企业扩大省产工业品的销售,而对在外地盲目采购质次价高的一般产品的单位,银行有权拒付货款;对省产控购商品实行全面解控;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对那些销售省产工业品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宣扬他们事迹和经验。
八、加强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的行为,不仅严重坑害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影响省产工业品的销售,妨碍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和工商行政、物价、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省工商行政、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要结合“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在下半年组织1至2次全省性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活动,尤其是对假冒伪劣的食品饮料、家用电器、药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对那些为了捞了回扣而盲目采购外省产品而造成积压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