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所有单位,都应执行市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政策。三县和红古区,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区的实际,分别制定贯彻意见及配套办法,报市房改领导小组备案。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统一执行市上的部署和政策。
33、企业房改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各级政府要为企业房改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应结合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住房开发建设、分配、管理和维修服务等社会职能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去,加大房改力度,加快实现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
34、加强指导。体改、房改、建设、土地、房产、计划、经贸、财政、税务、物价、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劳动、人事等部门,按各自的分工,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协调解决房改中的问题。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有下属单位的委、办、局,既要抓好本机关的房改,又要组织推进系统、行业内所有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
35、要认真做好房改宣传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和实施步骤,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房改。
36、严肃房改纪律。监察部门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低价售房、变相增加优惠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37、加强房改统计和信息交流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房改统计报表制度,对房改中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应及时汇总统计,按规定时间报送市房改办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加强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全市房改信息网络,定期召开交流会,了解情况,研究问题,促进全市房改健康发展。
38、本实施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原有的房改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兰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附件二: 兰州市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表
单位:元/m2(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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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市 成 职均 标 负 抵 年 旧住 现 一│
│ 目│ 工 房年 住 次│
│ 年 │场 本 准 担 交 龄 折旧 房 付│
│ 度 │ 折 率 折 款│
│ │价 价 工资 价 价 价 扣 扣 折│
│ │ 率 扣│
│县区 │ 率│
├─────┬─┼──────────────────────────┤
│ 城关区 │93│1460 560 2977 311 │
│ 七里河区├─┼──────────────────────────┤
│ 安宁区 │94│ │
│ 西固区 │ │1650 730 3100 500 332 168 2.59 1.55 5 14│
├─────┼─┼──────────────────────────┤
│ │93│ 310 │
│ 榆中县 ├─┼──────────────────────────┤
│ │94│610 480 2865 463 307 156 2.4 1.55 5 14│
├─────┼─┼──────────────────────────┤
│ │93│548 498 2721 437 │
│ 皋兰县 ├─┼──────────────────────────┤
│ │94│576 523 2961 476 292 184 2.8 1.5 5 14│
├─────┼─┼──────────────────────────┤
│ │93│ 545 2800 │
│ 永登县 ├─┼──────────────────────────┤
│ │94│ 595 2823 456 303 153 2.4 1.55 5 14│
├─────┼─┼──────────────────────────┤
│ │93│500-800 380 │
│ 红古区 ├─┼──────────────────────────┤
│ │94│500-800 580 3012 500 332 168 2.59 1.5 5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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