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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大纲》和《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8.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工作已取得很大成就。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园和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中国医科院景洪药用植物园以及其他植物园、树木园自五十年代以来就进行珍稀濒危植物的就地、迁地和集中保护工作,并取得了重大成就。自然保护区是珍稀濒危植物的天然保护地。全省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92个,面积达194.6万公顷,对有效地保护各种珍稀动植物起了重要作用。1987年经国家环保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昆明建立了“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引种繁育中心”。并投资建立了“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引种繁育中心昆明基地”。云南省林科院以及一些地方公园和苗圃都积极进行了珍稀濒危植物的引种繁育工作,群众性参与物种保护的局面正在云南形成。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引种繁育卓有成效的工作,已经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组织、国家环保局以及国内外有关环境组织的认可和称赞。
  9.云南应当对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据有关研究报告,全球每天至少有一种植物灭绝;中国自秦汉以来大约有2000种植物已经灭绝,现还有5000种植物处于濒危状态。鉴于云南生态环境和物种分化的极其丰富的多样性,许多特有物种尚未充分研究,许多生物学和生态学的独特现象、未知规律有待发现和研究,国际国内学术界一致要求尽快保护好云南现有种质宝库并开展深入研究。从宏观整体角度分析:打开云南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工作的局面,对保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在国际上的地位,宣传云南的物种资源优势,开展国际间的环境外交,争取国际环境组织的支持与合作,促进全球性公益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珍稀濒危植物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保护物种多样性是全人类的共同义务,云南应当对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作出独特的贡献。
  三、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原则
  10.云南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珍稀濒危植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植物物种的多样性,发展生物产业。为了提高对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要鼓励和支持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自然保护区等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并积极推广其研究成果和技术。
  11.云南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基本方针是:加强领导、积极保护、以种促保、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努力开创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各部门、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也要积极努力,加强协作,做好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工作。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协调行动,群策群力,全民动员,共同推动这一维系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伟大事业。
  12.云南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在保护好原生地适当数量植物居群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引种繁育、有效利用、建立产业。对本省境内的一切珍贵、稀有、濒危和有重要经济开发、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植物种源,要首先保住原生母本群体,然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适度引种、培育和繁殖珍稀濒危植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合理开发利用珍稀濒危植物。依法开发利用珍稀濒危植物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引种、培育、繁殖珍稀濒危植物的基础上,加快野生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生物产业、花卉产业、植物产品等,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四、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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