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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二)3类区的地带范围。
  1.广州发电厂、广州木材综合厂、南岸煤场、广州铁路南站所在区域。
  2.田心村涌边接京广铁路、站西路、西湾路为东边界;环市西路接东风西路为南边界;增步河至田心村涌边为西边界和北边界的区域。其中的增步住宅小区、华业里、供水公司宿舍、市五十九中学、工人体育场、广州师范学校等区域适用“2类区”标准。
  3.永福村以西;黄花岗公园、科学院宿舍以北;广深铁路为西边界和北边界的太和岗工业小区。
  4.工业大道北、工业大道中、工业大道南至广播汽车渡口为东边界;珠江广番渡口至海珠涌边为南边界和西边界;新民八街接小桃源、梅园西路为北边界的区域。其中的南边住宅区、广纸北二路以南至人民造纸厂西北部边界的纸厂生活区,南石头,南箕村、石溪等居民住宅区适用“2类区”标准。
  5.礼岗路、南泰路、泰沙路、沙溪接广州农药厂东围墙至工业大道南为东边界;工业大道南、工业大道中为南边界和西边界;昌岗中路为北边界的区域。其中的庄头、昌岗中路住宅区、珠江医院、泉塘、市四十五中学、沙溪新村等区域适用“2类区”标准。
  6.车陂路接黄埔大道至德胜围珠江边为东边界;珠江前航道德胜围至华南路(规划路)为南边界;华南路为西边界;黄埔大道接东郊公园东部边界、中山大道至车陂路为北边界的区域。其中的员村生活区、东郊公园东侧包括珠江造纸厂宿舍在内的东郊住宅区适用“2类区”标准。
  7.广州氮肥厂东围墙为东边界;广深铁路车陂路至广氮专用铁路口为南边界;广氮专用铁路为西边界和北边界的区域。
  8.珠江下芳村渡口至鹤洞路渡口为东边界;鹤洞路为南边界;鹤洞路接鹤翔路、沙涌、聚龙村、接龙里、芳村涌至下芳村渡口为西边界和北边界的范围。
  9.珠江鹤洞路渡口至东风磨粉厂为东边界;东风磨粉厂沿珠江至沙尾桥为南边界;沙尾桥接海中村工业区、东沙经济开发区、海南加工区西界、花地大道南、鹤洞路至珠江边为西边界和北边界范围。其中区域中的东朗、西朗、南教、沙洛自然村和东沙经济开发区的商住区、管理区适用“2类区”标准。
  10.黄埔区的大田山、吉山、庙头、南岗工业区。
  11.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市交界处的云埔工业区。
  12.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桥头、东基、西基、北围、港前工业小区、秀丽开发小区转口贸易区及东江大道两侧工业区。
  (三)4类区的地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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