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科技界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要率先垂范,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拚搏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等精神。要树立良好的科学道德风范,用知识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全社会技术进步体系和科技管理体系
本市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到2000年前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形成经济、社会与科技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按照“大科技”的工作方针,利用和重组科技资源,建立起包括企业科技开发机构、精干的独立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农村技术服务体系和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全社会技术进步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科技管理体系。
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认真做好科技系统的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工作。由市科委牵头,会同有关委办进行调查研究,搞好总体设计和实施办法。市属科研院所通过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在承担组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骨干院所和高技术实验室中,通过优化组合,汇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组建一支以200名左右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学科和技术带头人和以2000名至3000名高水平的科技人员为骨干的科技队伍。中央在京科研机构和重点高等院校,是国家基础性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的主力军,是首都科技资源和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为这些单位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并积极开展合作研究攻关,发挥其在首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协作,与中央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合建若干个实验室或研究中心,按照“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开展有关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首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性研究和重大的科技攻关活动,在若干优势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上,取得重要进展,并在国际上争得一席之地。市属科研系统和重点高等学校也要选择一些有优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点学科,保持一支精干的高水平的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攻关队伍,办好高技术实验室,建设一批先进的科研、中试基地。自然科学基金要重点支持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科学和环境科学的研究。同时,要加大力度,推动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按市场需求进行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和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活动。
建立科学的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在领导体制上试行院所长负责制、理事会决策制、监事会监督制,实现政事分离、责权明确的目标,使科研院所成为有充分自主权的法人。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分配制度实行职务工资制和课题工资制,科技人员的收入和效益与工作业绩挂钩。建立科研院所考评指标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加强科技立法和执法工作,贯彻《
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下力量抓好知识产权的立法与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