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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意见

  (六)城市管理现代化科技工程
  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必须依靠现代科技成就和现代管理科学的指导,加强法制建设,以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在水电气热供应、交通、通信、城市防灾抗灾等领域,随着系统网络化规模的扩大,要以安全、高效、节约为中心,建立城市宏观管理系统。积极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和高效节能的产品与装备,逐步实现系统控制自动化,管理、服务信息化、智能化。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应用;建立水电气热的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公用设施管理现代化;完善交通指挥、控制与实时监视系统,优化市区道路行车组织方案;建立健全城市灾害预测和应急报警及对策指挥系统,提高减灾防灾抗灾的能力。
  (七)社会发展科技工程
  认真贯彻《中国21世纪议程》,以人口、资源、环境为重点,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加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有关环境生态、社会安全、城乡建设等领域里的科技攻关,建立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示范工程。大力推广节能、节水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污染治理技术;推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里的产业发展。加强医学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与科学管理,提高全市人民的医疗保健水平。加快重点医学院校和学科建设,筹建北京医学科学院,保持本市在重点医学科学领域的优势,抓好常见病、重大疑难病和传染病为重点的防治技术研究,促进全市三级卫生保健网的发展,实现“一网多用”功能,保障人民健康。
  抓好西城区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试点工作,使之成为科学技术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试验、示范窗口。
  (八)跨世纪科技人才工程
  科教兴国,关键是人才。要把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培养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落实,造就一支宏大的科技队伍。
  认真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发挥首都高等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在培养科技人才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在充分发挥中老年科技人员作用的同时,加速选拔培养一批跨世纪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在“北京市跨世纪优秀人才工程”的统筹规划下,通过实施“科技新星计划”等对人才培养的有力措施,到2000年要形成以百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核心,千名科技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继续鼓励和吸引留居海外的科技人才和国内优秀科技人才来京工作,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坚持在重要学术、技术岗位的实践中培养造就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要合理使用,委以重任,积极吸收他们参与各类科研规划、计划和重大项目的调研、论证,参加各类学术委员会、学术团体、评审委员会等机构的活动。要在工人、农民、青少年中倡导、推动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从中选择培养科技人才。
  大力宣传优秀科技人员的拚搏奉献精神和业绩,建立奖励基金,对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予以表彰奖励,特别突出的予以重奖。从政策上倾斜,使科技人员的收入增长快于全社会平均收入的增长水平。支持重要科学著作的出版。在国家安排的康居工程用地、投资和住房指标中切块优先解决科技人员的住房困难。市有关部门还要筹集专款,改善优秀科技人员和回国科技专家的住房条件。在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框架内,统筹考虑建立健全有关科技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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