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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普及义务教育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图书藏书量,第一、二种类型的小学生均不少于10册;第三种类型的小学生均不少于5册;学校藏书,可有不超过总量40%的连环画,学校有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工具书和教学参考书。
  校校有院墙、校门、规范校牌、绿化地带和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及供水设施,照明设施齐全。
  校校有国旗、旗杆、时事政策宣传栏等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环境布置。
  校校有进行劳动教育的器材和场地(所),并根据实际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
  4、经费: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得到保障,做到“三个增长”。在教育支出总额中做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上级规定开征的教育费、教育费附加、小学生杂费等按规定收取,管好用好。坚持多渠道筹集义务教育资金,坚持依法集资办学、捐资助学,大力开展勤工俭学。公民办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时兑现。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在省定标准颁布前,各县按办学需要得到落实;省定标准颁布后,按省定标准执行。
  5、学校布局:城乡小学布局合理,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城市、县城小学学生上学单程时间在15分钟左右。农村一般做到村设村小,情况特殊的村下伸教学点;乡设中心小学,并办齐各个年级,发挥中心作用。农村低、中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1.5公里,高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5公里。需要寄宿的学生的食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特殊教育的校点(盲、聋哑、弱智儿童的校、班、随班就读等),按规划设置,办学条件除达到一般普通小学要求外,还要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教学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
  二、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基本要求
  (一)领导管理。
  (该部分同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领导管理部分。)
  (二)普及程度。
  1、入学率: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的入学率,一类地区(城市市区)都能入学,二类地区(经济、文化较好的农村县、市、区)达95%左右。
  2、辍学率:初级中等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一类地区控制在2%以内,二类地区控制在3%以内。
  3、完成率: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一类地区达到90%以上,二类地区达到85%左右。
  4、毕业率:一、二类地区均达95%。
  5、当地扫除青少年文盲工作符合规定要求,整县普及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其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已经省人民政府检查验收。
  6、全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分为一、二、三类地区。三类地区的县分类和普及程度的要求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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