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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我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1995年4月24日 川委发〔1995〕14号)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位变革力量。为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全面实施“科教兴川”战略,加快我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4〕11号),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科普工作的重要性
  科学技术知识是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将人们导入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是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环节;是增强领导干部科技意识和对科学技术的理解能力,实现决策科学化的有力保证;是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水平,培养一代新人的有力措施;是适应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迎接下一世纪的挑战,在科技竞争、人才竞争中保持主动的需要;也是实现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科技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都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加强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旺和民族强盛的战略高度重视和开展科普工作。
  二、加强、改善党和政府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科普工作是国家基础建设和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宏大社会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普工作的领导,把它提到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管理和增加投入等多种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科普工作,使之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建立由省科委、省教委、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宗教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省科协、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等团体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组织全省的科普工作。全省的科普工作,由省科委牵头负责,制定计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实行政策引导,各级科委作为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的科普工作。科技副县长、副乡(镇)长要把科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科协及各群众团体、学术组织联系着众多科学工作者,要继续发挥主动性和自身优势,大力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科普活动。从省到县都要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各级“九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的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付诸实施。
  三、明确新时期科普工作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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