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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

  (五)根据《纲要》确定的我国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90年代,在确保教育投入、教育质量和必备办学条件的前提下,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总的目标是: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各类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基本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初步形成面向21世纪、具有一定四川特点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占全省人口85%的地区、力争占全省人口90%的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和特殊教育),在大中城市城区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在比较困难的民族地区普及初等教育;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达到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新增劳动力基本上受到不同程度的职业技术训练,积极试办高等职业教育;
  --确保占全省人口95%吧上的地区、力争在全省所在县(市、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大力开展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成人高等和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规模按年均7%的速度递增;
  --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招生规模按年均6.6%的速度递增,在校学生达到25万人,其中在校研究生达到1万人。
  (六)大力加强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的基础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切实履行省人民政府与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签订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责任书”,依法保证全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目标的实现。积极推进小学和初中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普及程度和水平。每个县要面向全县重点办好一两所中学;全省重点建设200所左右实验性、示范性中学,30所左右达到全省一流、10所左右达到全国一流办学水平;努力建设一批示范性小学和初中;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努力办好一批示范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努力使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在教育思想、管理水平、队伍建设、教育改革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调动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和全社会兴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部门主管、各方参与的运行机制。本世纪内,全省要办好50所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80所省级重点职业高中;绝大多数县要办好一两所示范性骨干学校或培训中心。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不断调整教育结构,合理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重点是初中后分流,对“分流”出来的学生,分别进行程度不同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中等及高等职业教育。
  (八)高等教育的发展应当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在科类上主要发展工科和应用学科,在层次上主要发展专科教育。大力加强重点院校、重点学科的建设。省上集中力量办好5所省属和9所全国重点院校、2所示范性师范专科学校、1所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同时采取重大措施和优惠政策,力争在本世纪内使全省6所左右的高等院校和一批重点学科进入国家“211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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