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广东省粮食管理储备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1995]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粮食管理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
广东省粮食管理储备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按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精神,撤销省粮食局和省粮食储备局,组建省粮食管理储备局,为正厅级建制。
一、组建原则和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加强粮食流通、储备和行业管理,安排好粮食供应,平抑粮价,稳定粮食市场。把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切实转到宏观调控、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的轨道上来。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粮食经营管理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分级管理,分别核算;将市县粮食购销平衡、企业管理等职能下放给市县,经营职能交由公司承担。
二、主要职责
粮食管理储备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粮食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粮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粮食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全省粮食购销、储备年度计划、并按照逐级平衡、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检查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保障军队粮油供应,指导和检查城乡粮食供应,指导和帮助做好灾区、水库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参与“农转非”指标和指导定量人口粮食供应关系的管理工作。
(四)提出粮油储备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储备粮油的出入库管理;代管国家特种储备和专项储备粮油;检查督促各地粮油储备计划的落实;推动农村粮食储备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调剂丰歉余缺,应付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