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禁滥发奖金、实物和年终突击花钱,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各单位增提的总工资和总额承包奖,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滥发钱物。元旦、春节前,一律不得提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兑现承包奖,欠税单位不得兑现承包奖。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从严控制社会集团消费,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和把公款转化为个人消费基金。要压缩人、车、会开支,凡发不出工资的地方,一律不得购买小轿车和其它高档消费品。
五、进一步落实加强物价工作的各项措施,遏制零售物价过快上涨。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9月6日李鹏总理在全国物价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贾志杰省长在全省物价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政府鄂政电〔1994〕24号紧急通知精神,把稳定物价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关系的大事来抓,当前重点是严格控制粮油购销价格、猪肉禽蛋价格、各种副食品和大路菜价格,清理整顿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收费以及运输收费价格,使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元旦和春节。力争控制物价在今年四季度初见成效,明年一季度有显著成效。年内不再出台任何调价措施。省政府向各地、市、州派出的物价工作组要配合当地政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遏制当前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尽最大努力保持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为明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六、努力加快粮、棉收购进度,确保国家掌握资源,增加有效供给。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收购进度。粮食定购,必须按国家定价坚决完成任务,这一条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在完成国家定购任务后,要力争多购议价粮,全省粮食部门要确保掌握粮源55亿公斤以上,并搞好总量平衡,精心调度,保障供给;粮食议购价格,按定购价上浮10-15%掌握。棉花收购,要严格执行“三统一”政策,把该收购的棉花快速、全部收购上来。全省要力争11月20日前基本完成粮食定购任务,11月底前收购棉花完成产量的90%。同时,要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严禁非法经营,打击掺杂使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要从组织上、技术上、征管上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要按照国办发〔1994〕89号文件精神,抓紧清理企业欠税。对欠税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和欠税大户,要有专班、专人负责,实行目标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在年前把欠税压缩到最低限度。对纳税人不按规定交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照税法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要通知企业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强制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