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清理步骤、方法
今年的治理工作大体设想在11月底告一段落,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拟在6月底完成。
自查自纠的范围是公路沿线各镇(乡)及基层站所,市、县直机关的有关部门,凡有越权违规违章上路设站卡的,都必须进行自查,并认真填报有关登记表。镇(乡)以上党委、政府要对有关在公路上设站卡和收费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有不符合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的要坚决取消,对不符合规定所设站卡要立即撤掉,对过密的站卡要予以调整,对不规范的收费要予以整改。公安、交通、林业等部门必须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第二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拟在10月底完成。
各市要在7月份对所属县(区)开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验收中,对治理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予以表彰。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公路上三乱没有明显改变的单位要出示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各市的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要向省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提出阶段性总结报告。根据省政府的授权,省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从5月份起对各地区、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省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拟于10月上旬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提高到反腐保廉,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促进本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真正下定决心,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各市、县政府要分工一名领导抓这项工作,各地级市要成立临时工作班子集中一段时间专门抓。
(二)进一步加大对公路三乱行为的查处力度。凡是1994年9月以来(即国务院国发[1994]41号文实施以来)有越权违章违规上路设卡和乱执罚行为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自觉检查纠正,不自觉检查纠正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顶风搞公路三乱的单位和个人,一经群众举报,要认真调查,经查证属实的从严处理,并没收非法所得。而且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新闻舆论单位要积极配合,对严重的公路三乱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公路三乱的监督。各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建立健全在辖区内的国道、省道上设立公路三乱投诉站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发动过往司机、群众投诉、举报。省、市两级都要确定三五个从事长途客货运业务的运输单位作为公路三乱监测点,协助省、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掌握省内公路上的三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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