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政工作的发展目标是:
--强化基层政权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活力、有权威、职能完备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村(居)民委员会建设依法走上正轨,努力实现村(居)委会工作法制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标准有别的城乡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逐步实现老有所养,依法保障城乡社会救济对象的基本生活和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同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建立以福利生产和民政第三产业为主体、具有竞争力的行业自我发展体系,实现福利生产、各类民政事业单位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不断增强民政经济实力。
--建立和完善国家、社会、群众相结合的优抚安置管理保障体系。依法搞好对城市退伍义务兵、志愿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分级筹集拥军优属基金和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安置基金。
--在部门整体建设上,努力实现“两最一强”,即通过艰苦创业,逐步把各级民政部门建成工作上最有活力的部门,经济上实力较强的部门,自身建设上最有凝聚力的部门,把民政工作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4)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精神,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新水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搞好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县(市)设在乡镇的机构,要区别不同情况,有的要放到乡镇管理,有的由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双重领导。实行双重领导的机构,干部的调动、任免、奖惩必须征求乡镇政府的意见和经乡镇党委同意。制定乡镇政府工作条例,强化基层政权职能,使其切实担负起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历史责任。
全面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奔小康的要求,对处于软弱涣散和瘫痪状态的村委会班子下决心整顿好、建设好。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方针,把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艰苦创业、能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能争先创优的“五能人才”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