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一)撤销所有的区公所,撤区的同时合并一批规模较小的乡镇,具备建镇条件的同时建镇。
(二)将县市直属部门应该下放给乡镇的权力充分下放,建立乡镇新的财税体制,理顺县、乡之间的关系。
(三)按照德才条件,择优配备好新的乡镇领导班子。
(四)合理确定乡镇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理顺乡镇内部的管理体制。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配套进行农村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的改革。
(六)因地制宜地搞好国有农场体制的改革。
实施步骤:这次撤区并乡建镇、简政放权工作,设了区的县要求在1995年完成。具体到一个县,实施时时间要相对集中,可以在上半年搞完,也可在下半年进行,还可以以地市州为单位,上半年搞一个县,下半年全面完成。个别县、市今年搞完确有特殊困难的,经报请省委、省政府撤区并乡建镇、简政放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延期进行。未设区的县,何时进行并乡建镇、简政放权工作,由各地、市、州处定。各县市具体实施时,一般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酝酿准备。要做好的主要工作有:1、搞好思想发动,统一认识,研究制订改革的总体方案;2、按照区划调整原则,合理制订新的乡镇行政区划设置方案;3、组织对现有区、乡、镇班子进行考察,确定撤区并乡后新的乡镇班子的组成方案,一时不能召开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可先成立乡镇党的工作委员会,临时行使乡镇党委和政府的职权;4、组织力量对区、乡、镇现有国有、集体财产进行清产核资、造册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以防财产流失。
第二阶段:方案实施。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宣布区划调整和班子组建的决定,限期到位;2、搞好财产核实和移交的工作;3、出台县直部门对乡镇的放权方案。可用县(市)党委、政府决定的形式或县直部门与乡镇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4、确定乡镇新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初步进行人员分流。5、建立乡镇新的财税体制。
第三阶段:巩固完善。要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开好乡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产生新的乡镇领导班子。进一步搞好人员分流工作,制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逐步开展农村教育、卫生、科技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整个工作走向正规化。
三、切实把握好撤区并乡建镇、简政放权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