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近期内除委托、定向培养生和自费生外,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制度。全面实行缴费上学制度之后,除享受国家和单位专项或定向奖学金的学生按合同就业外,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入大学生就业市场自主择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分别进入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
  (十八)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依法治教。省上要加快制定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教育法规。要尽快制定《陕西省职业教育条例》、《陕西省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陕西省<幼儿园条例>实施办法》等,逐步形成我省地方教育法规体系。各级政府要带头执法。要建立和加强执法监督制度。
  (十九)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深入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要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克服学校教育不同程序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基础教育应把重点放在提高儿童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科学知识、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上来。要通过深化教学改革和考试制度的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职业教育要注重职业道德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努力造就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良好素质的新一代熟练劳动者。高等教育要重点发展应用性学科和专业,适度发展新兴学科、边缘交叉学科,稳定和提高基础学科,努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要合理调整系科和专业设置,拓宽专业面,优化课程结构,改革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教材建设,注重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对社会需要的适应性。逐步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和优秀学生奖励制等教育教学制度,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二十)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要遵循青少年和儿童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中小学生重点进行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公民义务和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对高中生和大学生要简明扼要地讲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重要哲学著作,特别是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小学的美育(包括音乐、美术和劳作等)对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应该切实加强。要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同时,要从政策和制度上保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落实。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发扬敬业奉献精神,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抓好德育基地建设,加强德育的实践环节,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更加紧密结合的新格局。
  (二十一)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进一步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要把劳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社会各方面要积极为学校进行劳动教育提供场所。
  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状况列为各级教育督导的内容之一。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