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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工商局关于“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工商局关于
 ’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1995〕14号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省政府同意省工商局《关于’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河南的信誉和形象,影响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人民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打假打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增加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合同骗买骗卖,制作、刊播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创造一年良好的环境。
  为了加强对我项工作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志斌(副省长)
  副组长:郭廷凡(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岳同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翟宗州(省广播电视厅副厅长)
     徐俊德(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景礼(省经贸委副主任)
     朱法勤(省供销社副主任)
     王济晟(省公安厅副厅长)
     智思亮(省监察厅副厅长)
     贾同焕(河南电视台副台长)
     王天林(河南日报社副总编)
     鲁心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工商局副局长顾俊担任。联系电话:5944179,5955771转7604、7404、7527。

                省工商局
          ’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实施方案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专项斗争,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现象尚未根本扭转,且假冒商标、虚假广告、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的现象也相当突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河南的信誉和形象,影响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此,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95打假打诈中原行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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