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
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通知
(湘政发〔1995〕2号)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1994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减缓市场物价涨势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前段物价涨幅仍比较高,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物价工作,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特作如下通知:
一、建立物价目标控制领导责任制。 省政府确定全省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要明显低于上年,力争将商品零售价格涨幅控制在13%左右。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市场物价负总责,把控制物价涨幅和实现物价控制目标作为考核政绩的主要指标。省物价局、省统计局每月要通报各地的物价指数。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监测当地市场的物价情况,及时向同级政府提出控制物价涨幅的建议。各地各部门要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任务的需要,认真做好工作,共同为稳定物价创造条件,力争实现全年物价控制目标。
二、努力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各地要认真落实农业生产计划,重点抓好粮、棉、油、猪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充分挖掘现有耕地的潜力,大力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在城市要大力抓好“菜篮子”工程。省政府决定安排部分粮食和尿素,用于扶持蔬菜生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蔬菜、肉食等副食品基地建设的力度,对全省现有蔬菜面积进行一次普查,凡达不到省政府规定的人均菜地面积标准(省辖市3.3厘、其他城市3厘、县城2.5厘)的,要限期补足,尽快将一线基地向二三线转移。征用菜地必须按规定缴足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从1995年起,今后一律不得擅自减免。二季度省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地、州、市进行检查,各地、州、市要先进行自查,并对各县进行督查落实。要支持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自办或联营办蔬菜、副食品供应基地,提高自给能力,组织直接购销,减缓市场压力。肉、禽、蛋的生产除抓好农村一家一户外,今年要集中发展一批养殖大户或专业户,形成规模效益。在千方百计增加生产的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储存、调运,丰富和保障市场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