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三定”工作的审批程序,其具体步骤是:第一步,先由省编办在调查研究、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各部门“三定”方案的审核意见。第二步,请省委、省政府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同志分别听取部门“三定”意见和编办审核意见;第三步,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提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由省编委主任或副主任“一支笔”签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行文。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完善、整章建制。改革方案实施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和各种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并对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职能转变、机构设置、办事效率、安置富余人员等情况。对走了过场,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进行补课。具体验收的内容、重点和方法另行研究提出意见。
六、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完成这次机构改革任务的最后一年。省委、省政府要求年内全面完成省直党政机构改革,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构改革作为一件大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同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并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一个精干的、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做好机构改革的具体工作。保留单位的机构改革由现“班子”负责组织实施;合并单位要组建筹备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确定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机构改革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紧抓实,保证质量,如期完成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同时,要处理好机构改革与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做到改革、工作两不误。
机构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一些部门权力、利益的调整,一部分人的进退去留,可能会引起一些同志的思想波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十四大精神上来,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支持改革,带头精简,做到不向编制部门施加影响和压力;不为本部门、本单位争机构、争编制;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地县的机构改革。同时,要做好撤、并、转单位领导和职工以及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确保大局的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展。
七、强化编制管理、巩固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