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监督标准实施工作;拟订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农业综合标准化以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工作。
(六)计量处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制订地方检定规程,建立计量测试网络,组织并监督管理量值传递,实施强制计量检定;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计量认证;负责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发证和计量器具制造、维修许可证管理;调解、仲裁计量纠纷。
(七)质量监督处
组织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对产品质量公证检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调解、仲裁质量纠纷;承担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市、县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执法监督。
(八)稽查处(挂广东省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牌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和流通领域实施行政执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在全省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协同市、县和外省(区、市)技术监督部门查办跨地区案件。
(九)人事教育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并指导直属单位相应的工作;制订技术监督干部业务培训规划以及本行业技术工人的岗位等级培训、考核规划并组织实施;办理技术监督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宣传教育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8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24名。
为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后勤服务机构和编制
设立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按机关行政编制15%核定事业编制12名。
六、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一)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技术监督局,由该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贸易委员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二)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各有关委、办、厅(局)分别负责本系统和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