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的决定
(鄂政发[1995]6号 1995年1月5日)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初步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三大工程体系,农村水电和初级电气化建设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了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我省水利工程设施防洪标准不高,抗灾能力不强,还远远不能适应防大洪、排大涝、抗大旱的需要。为了进一步稳固水利基础,加快水利发展,更好地为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特作如下决定。
一、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程重点
我省的水利建设,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增加投入,突出重点,提高效益,稳固基础,加快发展的原则,加大防洪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大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加快中小水电发展步伐,加快综合经营发展步伐;加强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实行巩固与发展结合,治理与开发结合,建设与管理结合。要立足现有工程,狠抓除险加固,维修改造,更新配套,尽快恢复和扩大工程效益;要放手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小型大规模高质量的农田水利建设,搞好水利结合灭螺;要分期择优兴建一批骨干水利工程;要努力办好水利现代化的试点。九十年代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努力控制江河堤防的险工险段,提高部分重点堤段的防洪标准,逐步使境内长江、汉江河段分别能抗御1954年型和1964年型洪水,中小河流能确保抗御建国以来曾出现过的最大洪水;继续抓好大中型险库的除险加固,基本消除小型水库的病险隐患,达到抗御设计洪水的能力;在改善现有灌溉、排涝设施的基础上,新增灌溉面积250万亩(累计达到4110万亩),新增除涝面积200万亩(累计达到1960万亩),改造渍害低产田720万亩,建设山区“当家地”14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500平方公里。同时,新增城镇年供水能力10亿吨;基本解决山区现有288万人、213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新增中小水电装机52万千瓦,累计达到160万千瓦,年发电量50亿千瓦时以上,使以中小水电供电为主的30个县市实现农村初级电气化。
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建设要突出五大重点。一是坚持把防洪保安工程放在首位。着力加强荆江大堤、松滋江堤、南线大堤、黄广大堤、武汉市堤、黄石市堤、下百里洲堤、汉江遥堤、荆南四河堤防等江河堤防的整修加固,狠抓下荆江和汉江中下游的河势控制,积极搞好长江、汉江严重崩岸和重点病险闸站的整治,搞好荆江、洪湖、上百里洲等重点分洪区的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汉北河综合治理和沮漳河下游改道工程,强化重点险库的除险加固,认真落实全省中小水库除险保安责任制。大力加强防汛通讯建设。凡有洪水威胁的城市,必须将城市防洪建设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城市的防洪能力有较大提高。二是抓紧排涝泵站的建设。继续治理江汉平原“水袋子”,在搞好现有设备更新改造的同时,分期新建仙桃杨林尾、汉川分水、黄州白潭湖二站等骨干排涝泵站。三是巩固完善现有灌溉工程系统。继续抓紧鄂北地区“旱包子”蓄、引、提相结合的灌溉工程建设,重点搞好引丹、漳河、东风渠、温峡口等30万亩以上和贫困山区万亩以上灌区的配套建设。四是坚持改造中低产田。抓紧小流域综合治理,大搞坡改梯,建设“当家地”,努力扩大基本农田。因地制宜,解决山区人畜饮水困难。五是大力发展中小水电和城镇供水。重点开发汉江干支流和清江上游的水能资源,续建和新建五峰锁金山、保康过渡湾、利川长顺、郧西陡岭子、兴山古洞口和汉江王甫洲等中小型水电站。重点抓好宜昌东山开发区、武穴城南开发区、随州先觉庙、黄梅龙坪、巴东和兴山新县城等供水工程的建设。
根据上述任务和工程重点,各地要抓住主要问题,统筹兼顾,精心安排,进一步修订完善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和计划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