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效益分析
本规划共需投资18.655244亿元,其中财政投资0.73102亿元(国家财政0.36551亿元,省级财政0.182755亿元,市地县0.182755亿元),各类贷款17.924224亿元。
本规划实施后,每年可净增产值69.979814亿元,新增利税8.597248亿元。
其中:
改良站(点)新增产值0.5132亿元,利税0.05693亿元。
肉牛育肥场新增产值7.03607亿元,利税0.9809亿元。
饲料及添加剂厂新增产值11.4090亿元,利税2.6322亿元。
肉牛屠宰场新增产值31.415844亿元,利税3.442498亿元。
皮革加工厂新增产值10.4381亿元,新增利税2.0388亿元。
其它产品加工新增产值1.7484亿元,新增利税0.2389亿元。
活牛交易市场新增产值0.0292亿元,新增利税0.00292亿元。
畜禽及产品交易中心新增产值2亿元,新增利税0.04亿元。
乳品加工厂新增产值0.39亿元,新增利税0.085亿元。
畜产品批发市场新增交易额5亿元,新增利税0.06亿元。
五、完成规划主要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河南省中原肉牛基地开发建设,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把开发建设工作做好。各级政府要把肉牛基地开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宏观调控,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分期分批实施。各有关市(地)、县要确定实施规划的主管部门,成立专门办事机构,赋予应有的权力,解决组织协调、资金物资筹措、市场培育等重大问题,保证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按期搞好基地建设。
(二)落实政策,增加投入
用好、用足已出台的政策。各市地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落到实处,同时,还要根据肉牛基地开发需要,研究制订新的扶持措施。
抓好秸秆养牛示范县专项资金的落实。对国家安排的示范县,要严格按要求及时落实匹配资金;同时,要积极继续争取国家支持。省将根据省财力状况,建立一批省级示范县。
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肉牛基地开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农业政策性贷款、国家农业开发性贷款、“丰收计划”贷款、商品牛基地贷款、农业发展基金,企业及群众自筹资金,以及亚行、世行、外国政府贷款等。我省粮棉大县资金、黄淮海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持乡镇企业发展资金、省农行资金,都要向肉牛基地开发倾斜。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肉牛产品的加工、经销允许跨行业,谁有能力谁牵头。
做好物资供应,特别是尿素、塑料薄膜、柴油等要优先供应,扶持秸秆开发。